关于加快推进区、县(市)
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工作的指导意见
杭团联〔2019〕36号
各区、县(市)团委、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是校外教育的重要载体,对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升青少年的综合素养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为加快推进各区、县(市)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以下统称“青少年宫”)工作,更好地满足各地区青少年日益增长的校外教育需求,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省市教育会议精神,以建设“美好教育”为引领,坚持高标准规划、高水平服务、高质量发展,着力解决各地区青少年日益增长的校外教育需求与当前校外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努力构建符合杭州未来发展水平的布局合理、覆盖全面、功能完善、机制公平的青少年宫教育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高标准规划。把青少年宫纳入杭州“美好教育”建设发展大局,根据区域社会发展现状,高标准规划一批青少年宫,更好地满足青少年对校外教育的有效需求。
(二)高水平服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深入研究并准确把握新形势下青少年的时代特点和身心成长规律,不断创新青少年宫的工作方法,提升服务水平,切实增加青少年对美好校外教育的获得感。
(三)高质量发展。不断深化体制改革,通过改革创新着力解决发展难题,不断推进各地青少年宫的管理创新、制度创新和发展机制创新,激发活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规划布局。将青少年宫建设纳入区、县(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进一步优化城镇青少年宫布局,充分利用现有青少年宫优势资源建立分中心,实现多点布局。努力使杭州市区60%以上面积、80%以上人口的青少年15分钟车程能就近享受到青少年宫的服务,农村在1小时交通圈内能让80%以上地区的青少年享受到青少年宫的服务。在青少年宫的建设规模上,所属区域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在读学生数在3万以下,建筑面积累计不少于1万平方米;区域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在读学生数在3万到5万之间,建筑面积累计不少于1.5万平方米;区域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在读学生数在5万到8万之间,建筑面积累计不少于2.5万平方米;区域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在读学生数在8万以上,建筑面积累计不少于4万平方米。
(二)加大场所拓展力度。开展清理工作,对出租出借或挪作他用的青少年宫场地,要坚决限期收回。鼓励城区对废旧建筑进行改造升级,用于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积极整合学校场所资源,利用闲置校舍改扩建校外活动场所,实现资源共享。用足用好乡村学校少年宫场地资源,拓展校外服务活动空间,提高服务承载能力。
(三)配齐配强专职人员。根据《对浙江省青少年宫实施全面评估的意见》(浙青工办联〔2014〕1号)要求,结合杭州未来城市建设和发展水平,以“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按照区域内中小学生数与专职人员比例为1500:1的标准,配齐配强青少年宫的专职人员,事业人员不足的单位,可通过补充编外人员予以解决。支持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到青少年宫担任兼职校外活动辅导员,充实青少年宫兼职队伍。
(四)改革绩效分配方式。保障青少年宫教师的基本权益。对青少年宫教职工改革分配政策,扩大收入分配自主权,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占比,使教职工承担的培训和教育活动工作量与奖励性绩效工资直接挂钩,充分体现多劳多得,进一步激发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
(五)鼓励多元办宫。建立青少年宫准入机制,确保其公益性和教育性。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建青少年宫,调动市场力量参与发展校外教育。积极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校外教育发展模式。
(六)积极落实素质教育要求。各地青少年宫要牢牢把握素质教育发展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培养学生核心素养为导向,多渠道、多途径拓展兴趣特长类培训,优化兴趣培养活动项目和类型结构,创新兴趣培养活动的内容和形式,促进兴趣培训活动项目的转型与升级,坚决杜绝与语文、数学、英语等学校学科相重复的应试类补习活动。要积极整合校内外优势资源,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要求,努力构建内容丰富、形式活泼、育人效果突出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体系和精品活动路线,配合中小学校推进拓展性课程(选修课程)的建设,培养青少年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区、县(市)教育局、团委要切实加强对所属青少年宫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青少年宫工作,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切实将青少年宫纳入教育系统各类参评体系,在职称评审、业务培训、课题立项等方面实现与学校教育同等待遇。要保障青少年宫正常运行,确保场地不被占用,确保经费不被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
(二)做好经费保障。根据青少年宫工作开展的需要,同级财政部门安排预算用于青少年宫运转、维护和开展公益活动等相关经费。
(三)加深指导协作。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要利用现有优势,在师资培训、项目开发、运行管理、活动组织等方面对区、县(市)青少年宫进行指导;杭州市校外教育协会要充分发挥职能,通过组织专题培训、工作研讨、经验交流、竞赛评比、学习考察、挂职跟岗等,协调区、县(市)青少年宫之间的联动、交流,推动全市青少年宫事业健康、快速、均衡、优质发展。
(四)强化督导检查。市教育局、团市委不定期对各地校外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把检查结果纳入对各区、县(市)教育局、团委的年终考核、评优评先。
共青团杭州市委 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财政局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17日